第七十二章 道别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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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光大元年(567年)八月。
  福州刺史奏琉球侯国营垒毕,其土已置汉民千人,服夷民六千。
  安成王陈顼请就其国,诏许之,更赐其粮米二千石,诏有司先送琉球。
  建康,安成王府。
  辞别宴席已毕。
  宾客消散,陈顼独留了工部尚书毛喜在庭。
  二人同坐在中庭的小榻之上,他们一面饮着酒,一面赏看着满天的星月,却都沉默着,没有多言。
  良久,只听得陈顼发出一声叹息,同毛喜道。
  “毛公以为,我此去琉球,能平安否?”
  毛喜知他在担心些什么,衡阳王陈昌能溺毙大江,安成王陈顼就能溺毙东海,但他知道皇帝不会这么做。
  饮了口酒,他道。
  “天子不欲杀人。”
  陈顼见他神情严肃,摇了摇头。
  前梁大宝年中,他与陈昌入江陵为质,毛喜辅从,二人同在敌营八年,交情可谓极深。
  只是毛喜素来公私分明,一遇正事,面上便立时变做这般严肃表情。
  饮了两大口酒,陈顼才道。
  “毛公为何不愿帮我?”
  毛喜神色微变,陈顼这一问之中,意味极深。
  既有陈顼对毛喜弃友人于不顾的指责,又有陈顼对自身孤立无能的叹息。
  毛喜移目于空。
  高天之上,正有一轮明月朗照。
  毛喜终于道。
  “二虎在林,必有一伤。隔以山海,方得全活。”
  他转过头来,目光对上了陈顼的双眼。
  “封安成王于琉球,是我之谏。”
  “今时皇帝念宗室之亲,不欲加害于王,他年皇帝若有子,又身患疾病。”
  “争斗一起,大王在都,自虑能得保全否?”
  “如此之事,晋宋齐梁以来,代代不绝,我恐大王虽有十子,而不能得一存活耳。”
  “远避海外,则朝廷治乱于王何加焉?纵使南国倾覆,王于琉球,亦不失为一国主,此百年长算也。”
  陈顼闻言沉默,毛喜说的不无道理。
  晋室灭后,宋、齐、梁三代,国祚最长,不过刘宋,亦只五十九年而已。
  现今的皇帝虽然颇有些明君气象,然宋文、齐武、梁武,此三帝在位之初,又何尝不是一幅革弊兴治的明君面孔?
  但他们身后,又何尝不是宗室相残,骨肉相刑?
  仔细思来,围绕在权力旋涡附近的宗室,确实难得善终。
  念到此际,陈顼举杯同毛喜略做示意,一饮而尽,才道。
  “毛兄果不负弟,他日朝中若生乱事,兄之子弟,可使尽渡琉球,琉球虽小,弟必全毛兄之德。”
  毛喜听他如在江陵时般称呼自己,知道陈顼的心结已结,略作迟疑,又道。
  “喜为大王设谋,实于天子不忠,然王有旧友之谊,上有知遇之德,喜唯愿两全之。”
  “喜为工部,督造舰船,麾下百工有通水密舱者,有通指南针者,喜可送一二匠人与王。”
  “东海之上,航船最利,琉球若能造大舰行海,必为兴盛,王欲国家富强,不可不知。”
  既然话已说开,毛喜面对故友,终于不用再掖着藏着了,直将另一桩机密托出。
  “司马申在东宁,除闻琉球之事外,更知琉球东北,连岛而行,能至倭国。”
  “王至琉球,可使水工探之,此道一通,则琉球可为江南、闽中、平乐、倭国四地转商旅,利益至大,愿王记之勿忘。”
  陈顼闻言躬身拜谢,道。
  “毛兄勿再多话,更负皇帝之德,我得毛兄之语,已见云后之日。”
  “活我者毛公也,富我者毛公也,此恩不敢或忘。”
  毛喜听到陈顼已将毛兄的称呼转做了毛公,知道很多人与事,终究是永远也回不去了。
  被皇帝猜忌的宗室和被皇帝亲好的近臣,毕竟应当是陌路之人。
  他言道。
  “再饮三杯,即与陈郎相别。”
  “他年再会,当在天涯。”
  陈顼一怔,想起了多年以前,二人在江陵那段把酒话天下的日子。
  那时,他们还曾意气风发,立志要联起手来革去梁朝的弊政,一起去做那安定天下的将相。
  可此刻,毛喜已然鬓入白霜,而自己也将年入不惑了。
  举目窥天,星月一如当日。
  陈顼忽而生出一股豪情,他道。
  “待毛公佐皇帝一天下,琉球行大舟通五海。”
  “顼必与毛公,共饮于海外天涯!”
  ————
  安成王陈顼就国琉球,毛喜送之工匠数人。
  有司录此情状上奏,陈帝陈伯宗知毛喜与陈顼旧谊,留其奏书于中书不复。
  适逢毛喜进雕版,并印刷之术,陈帝陈伯宗大悦,赐钱二十万。
  群臣是知毛喜仍为皇帝亲好,遂不为弹劾。
  陈顼既入琉球,先出私财赏卫士,又亲与百姓开阡陌,兼之赏罚皆明,以故甚得众心,汉夷之民皆服从。
  又立学校行王化,置工坊造舰船,数岁之内,其货物往来东海,商旅不绝,琉球晏然称治,士民咸叹其贤良。
  ————
  突厥木杆可汗在位之亥猪年(567年)
  九月。
  塞北,于都斤山。
  突厥可汗的牙帐便坐落在这座古称燕然的山脉之侧。
  可汗的牙帐东面为门,意在礼敬朝日。
  朝阳初升,日光将人影拉得极长。
  帐门之外,长身赤面的突厥可汗阿史那燕都,正同他那要去往周国和婚的女儿道别。
  这位现年十七岁的突厥弘忽,正依偎在她阿父的肩头啜泣,显是未曾从别离的心伤中释怀。
  她的样貌便是以北来汉官挑剔的眼光而论,亦足以称得上美丽,她的肌肤更是有种异于草原女子的白皙。
  如此女子,自当是北地绝色。
  是以阿史那燕都极宠爱这个女儿,只是他既为可汗,国事毕竟重于家事。
  他已从齐使的手中敲诈了十足的财货,嫁女于周,已是不得不为了。
  南方陈、齐既然即将联合通婚,常理论之,合力攻周,定在不远。
  周人以一敌二,势必难支,届时自己这个突厥丈人,便成为周人必须依仗的力量了。
  只是如今的周人实力仍强,当须陈、齐二国代为削弱,自己这个周人的“太上皇帝”,才能坐得稳固。
  阿史那燕都用一张北周贡献的丝绢,替已是一身汉装珠饰的女儿擦去了面上的泪水。
  他的目光扫过女儿左右随从的汉官、宫女,大笑着将那张丝绢,掷入风中,他道。
  “北地无人可娶我女。”
  “周国天子勉可为我婿。”
  “我儿但向南行,彼若怠慢于你,儿可即发书北来,我当为儿临渭水而鞭之。”
  那张随风扬起的丝绢被塞北的大风吹做一团,隐入草木之间,不见了踪迹。
  周国的使者们俱都低首垂目,沉默不语,联结突厥为援,比国之体面更重。
  他们只听见突厥可汗又言道。
  “我儿且去,再勿垂泪。”
  “我突厥,塞北之苍狼也。”
  “儿虽女子,不可垂泪为夏人笑。”